* 本故事純屬虛構
人生猶如一枝蠟燭,有的比較光,有的比較暗。越光的蠟燭,越能夠照亮別人,卻越快燃燒殆盡。
沒方法添上新的蠟,沒方法延長棉蕊,一旦完結,便什麼都沒有;灰燼隨風飛散,飄進沒有人看見的黑暗中,彷彿不曾存在。沒有悔恨的餘地,每枝蠟燭只能點燃一次,耗盡一次。無論躲在暗暗的角落,逃避著生命的結束;抑或痛痛快快投進火爐,轟轟烈烈地享受死亡過程,燭光仍是溫暖的、美麗的。
很想停下腳步,看看久違的月光,
抬頭仰天,卻只有烏暗的浮雲。
輕輕的風吹過,湖面映著冰冷的孤影,
我再次踏上旅途,她在世界的盡頭等著。
寫小說是這樣一回事:拿起筆桿,不是純粹拿起筆桿,是拿起一部攝影機,要把想像的人和景物拍下來。當然,還有音效、氣味、觸覺、甚至情感。如果以為寫小說只是把說故事的話寫下,實在太低估文字的威力,也是對小說的誤解。的確,在人類文明演進過程中,語言是先於文字發明的,但是由使用甲骨文開始,文字已經跟語言有明顯的分別,使用的詞彙和語法都不同。近代的語體文運動,雖然提倡「我手寫我心」,也只是為了增加文章的易讀性,有助普及學術文化,並非要把語言文字完全結合。把寫小說和說故事混為一談並非不可,只是有點劃地自限。